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关于《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1-11-24 10:25:27 来源: 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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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关于《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执行情况的报告 源头管控更有力 处理设施更完善

  11月23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浙江省政府关于《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执行情况的报告。去年12月24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并于今年5月正式施行。

  报告显示,2020年底,浙江已率先成为原生垃圾“零填埋”、总量“零增长”的省份。《条例》实施半年来,全省以“源头减量、回收利用、能力提升、制度创制、文明风尚”五大专项行动为抓手,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执法检查,全省生活垃圾管理取得阶段性成效。今年1月至9月,全省垃圾生产量约1912万吨,同比下降3.41%。

  生活垃圾管理,关键在于强化源头管理。全省严格落实垃圾总量控制要求,依法制定了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电商快递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与回收情况报告等制度。截至今年10月底,全省城镇垃圾分类覆盖率达95%、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覆盖率达85%,已建成省级高标准分类示范小区2898个、示范片区176个,建成回收网点7788个、分拣中心222个。

  完善的基础设施建设可以有效提升垃圾处理能力。报告显示,全省基本建成了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体系。截至目前,全省建有焚烧处理设施和餐厨垃圾处理设施131座,日处理能力达到9.48万吨(实际日处理生活垃圾约7.2万吨),基本实现了垃圾处理设施县县“全覆盖”。

  《条例》的有效贯彻实施离不开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条例》出台以来,全省各地不断创新宣传方式。杭州、宁波和德清实行“党建+垃圾分类”“党员+群贤”共管模式,绍兴开展“敲门行动”,有效提高宣传效果,营造了良好学习贯彻《条例》的氛围。同时,全省加大对不按规定进行垃圾分类等行为的处罚力度,形成了有效震慑。今年1月至9月,全省共立案处罚垃圾分类等案件8.6万件,罚款约1189万元。

  针对目前存在的源头治理难度大、生活垃圾治理存在环境风险、智治水平不够高等问题,我省将进一步完善政策和标准体系,总结各地好的做法和经验,对现有的垃圾分类模式和体制机制进行迭代升级和优化,加快省级垃圾分类信息监管平台建设,力争到2022年底,实现“全程分类、回收网络、资源利用、数字监管、城乡统筹”五个全覆盖,努力打造全国生活垃圾治理先行区。(记者 蒋欣如)

责任编辑: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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