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帮我们买了保险,让我们的生活多了一份保障。”近日,家住浙江金华义乌市上溪镇的困难群众赵大爷在政府帮扶下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近年来,义乌市注重发挥金融保险业在社会救助中的作用,积极推动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增强困难群众及其家庭抗拒和抵御风险能力,实现困难群众意外伤害保险全覆盖。2024年,义务市创新“慈善+保险+救助”模式,由市慈善总会出资,为全市在册困难群众统一购买人均5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此项行动共惠及全市3318名困难群众。
据悉,此次保险参保对象为义务市在册低保、低保边缘、特困人员、散居孤儿、困境儿童。保费标准具体为:60周岁以上在册低保、特困人员及80周岁以上低保边缘对象,由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负责参保;60周岁以下在册低保、特困人员及80 周岁以下在册低保边缘对象、散居孤儿、困境儿童,按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保费50元/年/份标准,1人1份,此后根据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保费标准同步调整。其中,3-18 周岁学龄段在册低保、低保边缘对象、散居孤儿、困境儿童,按照 50元/年/份予以资助参保学生平安险,统一由镇街发放到个人市民卡中。符合困境儿童保障的低保、低保边缘对象,不重复享受保险资助。
“义乌将着力完善困难群众社会保障机制,提升服务能力,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协助发生意外伤害的困难群众报案申请理赔,不断增强困难群众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义乌市民政局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孙健波介绍,义乌困难群众意外伤害保险自今年7月起生效,该险种主要包括因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伤残、医疗费用补助及住院(照护)补贴等四类保障范围,比如困难群众在日常生活中易发生的摔跌伤、火灾、煤气中毒、溺水等意外事故也纳入保险责任范围。(姜璐颖 丘斐远 刘梦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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