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社会治理中心是矛盾调解的‘全科医院’,那么海上融治理中心就是海上矛盾调解的‘专科医院’。”舟山市普陀区海上融治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说,作为全国首个县(区)级实体化海上融治理中心,普陀区海上融治理中心汇集了公安、司法、海洋与渔业等多个部门,形成了“党委领导、中心牵头、部门联管、专群联合、陆海联动、智治支撑”的工作格局,集多元化解、诉讼服务、信息指挥于一体。
海洋经济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海上融治理中心正是浙江以创新实践谱写新时代“枫桥经验”海上篇章的其中一个案例。
据了解,普陀区海上融治理中心实行海事渔事纠纷调处化解“一件事”改革,通过“中心吹哨,部门报到”的联动机制,为船员欠薪纠纷、海上人身损害责任纠纷、船舶碰撞纠纷、船舶物料和备品供应合同纠纷化解提供“矛调一件事套餐服务”。
普陀区深入推进“大数据+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推广线上调解全业务链条,通过“海上枫桥”浙里矛盾调解数字化应用平台,实现了一屏动态展示全区海上矛盾各项数据,共为涉海企业化解矛盾纠纷361起,线上化解率97.22%。
宁波则不断探索深化以数字化为手段、以化解矛盾纠纷为根本的“海上枫桥经验”宁波模式,形成了海上社会治理的新格局。
走进宁波海事法院,一块电子显示屏格外醒目,一起涉及外籍货轮的海事纠纷正在通过远程视频方式进行调解。这是该法院创新打造的“海上共享法庭”。
据介绍,今年,距离浙江1.2万多海里的“浙普远98”远洋渔船上设立了全国首个国际版“海上共享法庭”,依托卫星网络等数字技术,实现了国内外陆海远程联动,为东南太平洋海域作业的全国500多艘远洋渔船提供24小时法律服务。
近年来,宁波海事法院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积极拓展海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进海事司法和地方治理有效衔接,通过创新“诉前扣船+诉前调解”机制、打造国际版“海上共享法庭”、建立船员权益保障协作机制等举措,开辟“海上枫桥经验”新路径。(郭妍廷 杨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