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12/06 10:07:30
来源:浙江发布

浙江9部门联合印发实施方案,打造这方面“全国新高地”

字体:

  近日,省商务厅、省委网信办、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供销社、团省委、省邮政管理局9部门联合印发《浙江省关于推动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提出,用5年时间,基本建成设施健全、主体活跃、产业融合、流通顺畅、服务高效、生态完善的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先行省,打造农村电商“全国新高地”。

  《实施方案》提出16条具体措施。

  构建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

  培育县域电商选品中心

  培育县域电商选品中心,扩大多渠道、多形式电商销售。打造一批功能完善、特色突出、带动力强的县域电商选品中心。

  丰富农村数字消费场景 

  加强县域商业网点数字赋能。鼓励平台企业参与以旧换新活动。支持村播、厂播、山播等特色直播场景,探索内容电商、兴趣电商、即时电商等新模式新业态。

  拓展农村数字便民服务

  建设线上线下融合、城乡协调发展的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推进“一站式、多功能、智能化、可持续”的乡村数智生活馆建设,集成村寄递物流等功能。

  健全农村现代物流配送体系

  完善农村电商物流基础

  构建县、乡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实现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共同配送。推动县、乡镇快递物流配送中心数字化改造,完善智慧仓储、自动分拣、射频识别、新能源配送车辆等设施设备。

  优化农村电商智慧物流方式

  加强服务农村寄递高质量技术研发,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对县级分拣处理设备实施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升级改造,加快应用智能扫描终端、智能快递柜、无人驿站等设备。

  提升农村电商物流综合服务

  实施快递业“两进一出”(进村、进厂、出海)工程,通过邮快合作、快快合作、交邮合作等多种方式,实现快递进村上岛。支持在山区海岛县建设流动“供富大篷车”服务平台。

  强化农村电商市场主体培育

  强化农村电商发展主体培育

  打造一批涉农网店。壮大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创客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支持电商平台、机构、服务商等与农业经营主体探索建立多种联结模式。

  加强农村电商人才建设

  鼓励通过赛训结合等人才培养模式,充实农村电商人才队伍。鼓励各地编制符合当地实际的实用性农村电商培训教材。培育一批“农播客”等本土化“新农人”和优秀农村电商青年人才。

  引导资源下沉赋能农村电商发展

  引进一批平台类、服务类和活动策划类电商企业和团队,完善农村电商发展要素支撑。实施“电商+产业带”计划,开展形式多样的产业对接服务活动。

  优化农村电商产业发展生态  

  延长农村电商产业链条

  深入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推进“互联网+”农村经济创业创新,推动“电商+休闲农业”“电商+乡村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

  抓好农村电商特色品牌建设

  培育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农产品电商品牌,加强“浙农码”与区域公用品牌融合,提升名优产品可电商化、产业化水平。

  培育农村电商发展生态 

  加快全省电商公共服务中心三级联动,为电商主体提供开拓市场、资源对接、业务指导等服务。支持丰富金融产品、创新服务模式、拓展应用场景。 

  打造农村电商品牌活动

  开展农村电商赛事和促销活动

  创新举办农村直播电商等领域的特色活动赛事,挖掘优秀农村电商项目。支持招商选品会、农产品电商资源对接会等活动。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农事节庆。

  巩固农村电商示范成果

  巩固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电商专业村镇、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县域商业体系等建设成效,编制农村电商创新实践案例。

 强化与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等工作成效有效衔接

  建立健全管用治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

  加强农村电商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根据项目资产特点,明确产权主体管护责任,建立健全管用治结合的项目长效管理机制,妥善整合、处置和盘活固定资产。

  推动示范项目常态化市场化发展

  强化国家级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与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统筹衔接,推动国家级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由阶段性向常态化转化,引导示范项目从“重建设”向“重运营”转变。

  《实施方案》还提到,要建立重大政策、重大议题会商和常态化工作联系机制。加强政策支持和资金引导。做好与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有机衔接。

【责任编辑:张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