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3年至2024年,全市涉执法类投诉举报占比从65%下降至34%,企业群众对执法公正满意度提升至97.6%,这是浙江省温州市司法局提升涉企行政执法质效的两组数据。数据的背后,是温州市司法局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效。
温州是我国民营经济重要发祥地之一,民营企业众多。近年来,温州市司法局聚焦回应企业法治诉求、破题执法沉疴旧疾、加强闭环监督实效三点发力,发挥法治助企惠企护企实效,不断为企业心无旁骛谋发展营造更好的外部条件。
延伸申诉“触角” 深度回应企业法治诉求
“在我们反映近年来企业接受的重复检查、无序检查次数变多后,温州市司法局等有关部门很快便走访了我们企业,并对涉企检查与指导监管情况开展调研座谈。现在我们企业接受的执法检查逐渐减少了,这真是减轻了我们的负担。”近日,浙江仙堂酒业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说。
这一案例的背后,是温州市畅通执法申诉渠道,深度回应企业法治诉求所带来的实效。企业的诉求能否直达部门、能否顺畅解决,不仅关系到企业的发展,也关系到企业和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率和法治获得感。
执法部门帮助企业解决遇到的问题。
为解决企业“苦水无处倒”、问题无处解决的情况,近年来温州市发挥12345政务服务热线亲民便民优势,出台《温州市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建立联动合作机制工作方案》,实现12345热线诉求与执法督办的良性互动。
“企业通过12345将遇到的问题进行反馈,受理员会将诉求分类流转给相应的执法部门,执法部门将按照日常执法事项‘快速督办’、疑难执法事项‘联合督办’、重大复杂事项‘专题督办’的原则对问题进行处置。”温州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24年来已从12345热线引流执法问题线索13408件,处置执法纠纷13390件,处置率达99.8%。
以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为切入点,温州市还持续转变执法理念,在小微企业园区、居委会等地设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选聘律师、大学教师、社区工作者等社会各行业代表330人担任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深入一线参与执法监督活动,收集涉企问题线索、提出涉企执法建议。2024年来已设立执法监督联系点113家,实际解决涉企执法问题323个。
强化“全周期”监管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
“您好,这是本次行政检查执法人员的电子执法证件和行政行为码,您可以使用浙里办APP扫码查询本次行政检查内容和执法人员信息。”2024年12月,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灵溪中队执法人员在对苍南县某企业进行检查时说。
这是温州市执法部门执行“预约式”行政执法模式的一幕场景。在检查前,执法部门会制定行政检查任务,生成行政行为码。检查时,企业负责人通过扫码便能知道检查主体、检查内容、检查结果等信息。
“扫一扫就能知道是哪个部门来检查,检查什么方面的内容,我们心中更加有底了。”店家说。
执法部门工作人员正在进行“亮码检查”工作。
近年来,依托“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温州市司法局联合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全面推行“亮码检查”工作,行政执法机关在开展行政检查过程中,可向行政相对人出示电子执法证,展示行政行为码,企业负责人通过扫码可实现“行为可溯、过程可查、责任可追”,破解“检查无序”问题。
“亮码执法”是温州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其中一环。为破解涉企执法痼疾,温州市不断深化行政执法监督,逐步实现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全周期、全过程监督。
在执法前,温州市在龙湾区试点实行“预约式”行政执法模式,由企业自主选择上门时间,根据预约需求向企业提供法治体检、风险预警等增值服务。同时,温州市深化“综合查一次”改革,建立市、县、乡“三级联查”机制,梳理检查事项清单,统筹规划联合执法任务,破解“扰企烦企”问题。
针对执法中遇到的问题,温州市创新推行涉企行政执法“三书同达”制度,向违法企业制发《行政执法决定书》的同时,一并提供《行政合规建议书》和《信用修复告知书》,坚持行政处罚后同步指导帮扶,破解执法后“只罚不管”问题。2024年以来,温州市已发放企业信用修复建议书13042份,提供合规建议12940份,指导5056家企业完成2789条失信信息修复。
协调处置执法难点 推动执法监督可感可知
执法过程是否“简单粗暴”?执法过程标准是否统一?各部门若出现争议,如何解决?为了让行政执法过程更加公正文明、严格规范,温州市着力破题涉企执法难点、堵点,推动执法监督可感可知。
近年来,温州司法局联合温州市纪委、监委,围绕涉企执法10个重点领域和20项高频事项开展“1020”裁量规范化专项监督,推动19部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配套行政裁量权基准。一部部法规、一个个条例,都是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升级的“前行轨迹”。
“我们以‘一单位一清单’的形式,梳理部门规范涉企行政违法行为裁量标准,推动解决处罚轻重不同、标准不一等问题。”温州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认为,只有明确了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才能保障企业发展“放得活”,政府依规“管得住”。
温州市行政执法人员示范培训。
为规避执法过程中的差异化,温州市还创新行政执法争议协调裁决机制,出台《温州市行政执法争议协调裁决规定》,明确因部门间联合执法、程序差异、标准分歧等原因发生争议可适用协调裁决机制,避免执法部门相互推诿造成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现象。
此外,温州市还不断完善回访机制,在鹿城区探索行政执法案件回访验收机制,通过“部门领导带头访、专职人员定期访、执法人员精准访”三级跟踪模式,逐一记录处罚对象的整改情况和经营中需要帮助解决的困难,联合事权部门分析研判回访结果并跟进指导。截至目前,已设置回访专员268名,回访案件4526件,引流至行政复议渠道化解案件23起。(刘佳慧/文 温州市司法局/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