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杭州4月1日电(记者岳德亮)杭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杭州市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办法》于4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杭州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迈入规范化新阶段。
根据办法的规定,形成年代较早、选址格局保存完整、体现江南地域特色,或历史建筑集中、历史文化积淀深厚的村落,均可申报杭州市传统村落。同时,已列入国家级、省级名录的传统村落将直接纳入市级名录,实现保护层级全覆盖。
同时,办法还明确了预警退出机制,对开发不当、整改不力或因不可抗力失去保护价值的村落,将依法予以预警整改或退出名录。在活化利用方面,要求建立“一村一档”数字化保护档案,鼓励建设数字博物馆,可通过设置村史馆、发展乡村旅游、推动非遗市场化转化等方式,延续村落活态生命力。
截至目前,杭州全市已有100多个村庄列入国家和省、市传统村落名单,所辖的建德市入选2023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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