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平湖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966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852元,城乡居民人均储蓄存款余额2.3万元,年均分别增长10.2%、12.4%和17.4%。居民消费结构进一步改善,城市和农村恩格尔系数分别由37.4%、42.8%下降到36.2%、38.6%。每百人拥有电话141部,有线电视入户率83.4%。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分别达到35平方米和64平方米,分别增加6平方米和8平方米。城乡统筹就业和技能培训稳步推进,累计培训劳动力4.3万人次,新增城乡就业岗位6.1万个,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以内。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建立,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新增7.6万人,累计达到14万人,医疗、工伤等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和补助制度全面实施,参保人数达到5.1万人,已有1.6万人按月领取基本生活保障金或补助金;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落实,建立健全大病医疗救助、困难家庭学生助学、生活不能自理残疾人困难补助、经济适用房等制度,城镇"三无"和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100%,完成农村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1056户。新型合作医疗制度逐步完善,农民参保率稳定在93%以上,累计医药费补偿支出5533万元;社会慈善事业不断发展,市慈善总会共发放救助资金42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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