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浙江频道10月18日电 温岭市政府日前出台了《关于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该《意见》对扶持规模工业企业、鼓励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加快集聚、体制创新和开拓市场等6个方面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意见》规定,对重点工业企业进行分类扶持,即分为行业龙头企业和A、B、C级重点工业企业,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如对A级重点工业企业新扩建用地的,凡符合城市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先安排用地指标,指标费每亩按成本价(收了以?),土地出让金、土地管理费缓交50%,所涉市得部分规费全部缓缴。
在鼓励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方面,《意见》规定,市政府设立重点技改项目扶持资金,每年安排2000万元以上,鼓励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对市级重点技改项目、市重点工业企业的技改项目,按项目土建投资额3%、设备投资额6%给予一次性项目资助;每年从科技三项经费中划出60%,用于支持工业企业技术创新。凡被认定为省级、国家级技术开发中心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设立高科技产品规模生产支持资金,每年安排1000万元,对被确认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至100万元的生产支持。
为鼓励加快产业集聚,《意见》规定,对进入该市工业城、省级经济开发区的企业,统一实行综合地价,每亩11.8万元。进区(城)企业实行项目联合审批制度,需上报审批的,由园区(工业城)主办单位负责全程报批。金融部门对进区(城)企业凭建设用地许可证先办理抵押贷款。
(台州商报/陈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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