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浙江频道10月13日电 日前,诸暨市建立“市长绿卡”制度,以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增强对外来投资的吸引力。
这项新制度对如何提高外来投资项目的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作出了具体规定:在诸暨投资或引进外资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今后将分别由该市发展计划局或经贸局发给一张“市长绿卡”,并登记备案。“市长绿卡”持有者在该市范围内兴办项目的,将由所在地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市开发区管委会确定专人负责,全程无偿代办各种审批手续。
涉及“市长绿卡”持有者的行政事业收费,有关部门必须在提供详细收费依据及收费标准后,按最低标准收取。凡有关部门不按规定办理的,持卡人可拒绝缴费。各种评比、达标和检查活动,则须经市招商引资办公室同意,提前告知和派员陪同下进行。此外还就外来投资者的就医和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如何提供优质服务作了规定。
对“市长绿卡”持有者的投拆,该市作出了特别规定,要求由市政府办证中心统一受理,并责成有关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回复投诉人。(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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