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之境,为我国古越民族聚居地之一。史传:禹至大越,上苗山大集诸侯,驻跸于此,爵有德、封有功,因定此境为“诸暨”,意即天下诸侯到达驻留议事之所。
夏朝中期,夏帝少康封庶子无余于越,诸暨属越。至春秋时,越国先后建都于境内埠中、大部、色乘等地。吴越之争中,越王勾践曾以境内勾乘山为休养生息、图谋复国之所。
秦王政二十五年(前222),以越地置会稽郡,设诸暨县。西汉时,属扬州刺史部会稽郡。新始建国年间,更名疏虏。东汉建武初,复原名。东汉兴平二年(195),分部分地入丰安、汉宁二县。三国吴时,改汉宁为吴宁。西晋属会稽郡。东晋属会稽国。南朝复属会稽郡。隋文帝开皇中,属吴州。九年(589),吴宁县废,原诸暨地复归诸暨。大业中,仍属会稽郡。唐时,属会稽郡及越州。高宗仪凤二年(677),划诸暨、会稽部分地置永兴县。武后垂拱二年(686),复分诸暨县之吴宁故地入东阳县。光启三年(887),诸暨改称暨阳。五代属吴越国越州东府。吴越王天宝三年(910),复名诸暨。宋初,属两浙东路越州。南宋绍兴元年(1131),属绍兴府。孝宗乾道八年(1172),分东北10乡置义安县,治今枫桥。淳熙元年(1174),废义安,其地复入诸暨。元属江浙等处行中书省绍兴路。成宗元贞元年(1295),升为诸暨州。至正十九年(1359),改名诸全州。二十六年,降州为县,仍复旧名。明、清时,均属绍兴府。
民国元年(1912)废府,直属浙江省。民国3年省下设道,诸暨属会稽道。16年废道,直属浙江省。民国24年9月至37年4月,属浙江省第三行政督察区;37年4月至38年,属浙江省第二行政督察区。
1949年5月6日诸暨解放,至6月22日,诸暨属中共萧绍诸杭临时委员会管辖。6月13日~11月16日,归第十专署管辖。其后,诸暨属绍兴专区。1952年1月,绍兴专区撤销,直属浙江省。1953年2月,划归金华专区。1957年9月,划归宁波专区。1964年9月,复属绍兴专区。1968年5月,属绍兴地区。1983年7月起,属绍兴市。1989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诸暨县,设立诸暨市,由绍兴市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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