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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时俱进 开拓创新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中共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共浙江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新华网浙江频道6月21日电 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省第十次党代会以来的主要工作

  省第十次党代会以来,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领导下,全省各级党委、纪委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坚持从严治党方针,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各项职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健康平稳发展,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反腐败斗争逐步从侧重遏制走上标本兼治、加大治本力度的轨道,为加强党的建设,维护和促进全省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起到了重要作用。

  一、加强思想教育,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进一步增强

  坚持教育为主、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特别是党风廉政教育放在突出位置来抓,拓宽教育渠道,注重教育效果,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深入开展“三讲”教育、“双思”教育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着力解决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以“勤政、廉政、优政”为重点,开展从政道德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大力开展示范教育,树立范匡夫、马健、毛泽平、张家明、朱缀绒等一批干净干事的先进典型,使广大党员干部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加强警示教育,深刻剖析成克杰、胡长清、许运鸿、罗鉴宇等反面典型案件,使党员干部从中吸取教训,警钟长鸣,引以为戒。开展党纪条规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风廉政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方法,通过对新任领导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专题培训、举办反腐倡廉成果展、评选表彰“廉内助”、创建廉政教育网站、制作廉政广告、拍摄电视教育片等多种形式,增强了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纪检机关与组织、宣传、新闻等部门密切协作,整合多方面的宣教资源,努力形成党风廉政大宣教格局,营造了反腐倡廉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严格自律要求,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不断规范

  坚持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自查自纠为主要形式,把自律与专项治理、群众监督、建章立制等结合起来,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重点解决了一些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这些年来,先后开展了对领导干部用公款配备住宅电脑、违规收受礼金礼券礼卡、违反住房规定等清理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公费出国(境)、公费配备通讯工具、党政机关购置使用小汽车的管理,落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等规定,都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仅去年以来,全省有19000多名党员干部上交礼金礼券礼卡折合人民币3700多万元,并对130多名在规定期限内不上交“三礼”的党员干部给予纪律处分;全省领导干部退出违规住房面积4000多平方米,补缴各类款项3600多万元。在加强监督检查、抓好专项治理的同时,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谈话诫勉、指定内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巡视、述廉评廉、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进一步规范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从政行为,增强了领导干部自律意识,促进了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三、严肃查办案件,一批腐败分子受到应有惩处

 全省各级纪检机关把查办案件作为反腐败斗争的主要突破口,坚持以查办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和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与其他执纪执法机关密切配合,集中力量突破了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1999年1月至2002年3月,全省纪检机关共立案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28122件,处分党员干部26510人,其中开除党籍6769人;受处分的党员干部中县处级干部546人,地厅级干部44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亿余元。查处的大案要案主要有:省新闻出版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罗鉴宇,杭州海关原党组书记、关长耿永祥,省供销社原党委书记、主任朱承岭,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周航,省国信(控股)集团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陈文宪,省边防局原政委位保国,台州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部长苏建国,中国水产舟山海洋渔业公司原党委书记、经理孙信昌,瑞安市委原书记叶会巨,温岭市委原副书记、市长周建国,天台县委原副书记、县长梁骏等违纪违法案。通过执纪办案,惩治了腐败,纯洁了党员干部队伍,增强了人民群众反腐败的信心。

  各级纪检机关在执纪办案中,一方面坚持依法依纪办案,既严厉惩处极少数严重腐败分子,又严格把握政策,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对有一般性问题的党员干部,立足于教育、挽救,及时批评帮助,促其主动改正。另一方面,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正确处理惩处与保护的关系,充分发挥保护职能,对工作中大胆探索、敢于负责、干净干事的党员干部,旗帜鲜明地予以保护和支持;对受到失实举报的,经过认真细致的工作,予以澄清。三年多来,为3500多名党员干部澄清了是非。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注重办案的综合效应,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积极帮助案发单位总结教训,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促进领导干部廉政勤政,积极化解各种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狠抓纠风治乱,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问题初步得到解决

  坚持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协同有关部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加强对企业负担的监测,取消了一批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减轻了企业负担。对涉农收费项目分级进行清理,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网络,巩固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成果。加强对中小学校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查处乱收费案件1400余件,清退乱收费7400多万元,进一步规范了收费行为。撤销、归并了一批公路收费站,加强明查暗访,巩固了国道、省道基本无“三乱”的治理成果。开展清理整顿和规范报刊出版发行秩序工作,整合公开出版报刊6种,停办、取缔内部资料234种,停办市辖区机关报13家,查处和纠正了一些强行征订、摊派等违纪违规行为,报刊出版发行中的不正之风初步得到遏制。取缔非法药品集贸市场和非法生产经营户,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有所遏制。深入开展行风评议活动,有力推动了行风建设。

  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开展了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国债资金和社会保障四项资金管理使用等专项执法监察,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工作,为保证政令畅通,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加大改革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在努力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同时,通过改革创新,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体制、机制和制度,规范事权、财权和人事权,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削减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逐步建立公开、公正、高效的审批体制。全省市、县(市、区)普遍建立了行政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提高了办事效率,加强了廉政建设,巩固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建立会计核算中心,推行“收费统一管理、财务统一核算、会计统一派遣、分配统一标准”的做法,巩固落实“收支两条线”工作的成果,从省级机关到县(市、区)基本建立了会计核算中心;一些地方还将这一做法向乡镇延伸,建立财务管理服务中心,对村账实行会计代理。加快建设工程项目交易、政府采购、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市场化的改革步伐,11个市和54个县(市)建立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全省应公开招投标工程项目公开招标率达到99.8%;省、市、县分别建立政府采购中心,规范采购行为,资金节约率约为12%;一些地方建立经营性土地拍卖和产权交易中心,对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和国有资产产权实行市场化交易。全省多数市、县建立了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结合“作风建设年”活动,认真受理企业和群众的投诉,促进经济发展环境的改善和机关作风的转变。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以扩大民主、推进交流、加强监督为重点,普遍推行党政干部民主推荐、竞争上岗、任前公示、交流、轮岗等做法,省委和各地党委出台了全委会任用推荐重要干部表决办法,一些市县还建立了决定干部任免无记名投票表决制度,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逐步建立。 省级机关政务公开全面推行,市、县、乡镇政务公开不断深化,村务公开进一步规范,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厂务公开的推行面达到91%。一些地方还将公开制度向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及基层站所延伸。抓源治本其他工作也取得了重要进展。

  总的看,省第十次党代会以来,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明显成效,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满意度不断提高、信心不断增强。可以说,经过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党政机关和干部队伍中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继续得到遏制,一些诱发腐败的深层次问题逐步得到解决,基本实现了省第十次党代会确定的反腐倡廉工作目标。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消极腐败现象仍然比较突出,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滋生腐败现象的土壤和条件仍不同程度地存在;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居高不下特别是大案要案时有发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些规定还没有得到落实;有的不正之风尚未得到有效治理,一些不正之风的治理成果还不巩固。我们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一些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对反腐败斗争重要性的认识不足,“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仍然存在;有的对党员干部监督管理不力,治党治政不严;有的作风不实,抓落实不够。省纪委自身的工作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展反腐败斗争的特点、规律认识和研究都不够深刻,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基本认识和主要体会

  回顾省第十次党代会以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践,主要有以下认识和体会:

  一、必须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在服务大局中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根本指导思想。这些年来,全省各级党委、纪委始终把反腐倡廉工作放到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总体进程中来认识和把握,正确分析反腐败斗争的形势,牢牢掌握反腐败工作的主动权;坚持反腐倡廉任务的提出、政策的制定、工作的部署都以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中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把反腐倡廉与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重大措施的实施紧密结合起来,针对改革发展稳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研究对策,及时提出纪律要求,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出现的突出问题,形成了既有利于经济建设,又有利于反腐倡廉工作的良好机制。这些年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的几年,也是我省反腐败力度不断加大、取得明显成效的几年。实践证明,坚持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就能够促进经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协调发展,保证反腐败斗争的正确方向,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必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调动和依靠各方面力量开展反腐败斗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带有全局性的重要制度,是健全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动和依靠各方面力量反腐败的制度保证。这些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关系全局的大事来抓,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切实担当起“第一责任人”的领导责任,负总责、亲自抓,班子其他成员各负其责,抓好分管地区和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各级纪委当好党委的参谋和助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组织协调,严格责任追究;各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认真负责地抓好各自的工作;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反腐败,为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强大的动力。通过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充分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了反腐败的整体合力。实践证明,只要各级领导干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龙头来抓,就能够形成全党动手抓党风的生动政治局面,不断取得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

  三、必须坚持德治与法治相结合,着力构筑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

  反腐败工作概括起来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坚决惩处腐败分子,二是解决风气问题。前者主要是依纪依法惩处腐败分子,筑牢党纪国法防线;后者主要是对广大党员干部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这些年来,我们在不断加大办案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的同时,坚持教育为先、防范在前,把关口前移,着力构筑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以从政道德教育为重点,不断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提高精神境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对一些领导干部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督促整改,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成风之前;以纠正党员干部不廉洁行为和不正之风为抓手,着力规范从政行为,集中整治突出问题,干一件,成一件,巩固一件,防止严重腐败问题的滋生蔓延;制定出台一系列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具体制度,建立健全便利管用、有约束力的监督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办案的建设性作用,把办案工作与预防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有机结合起来,制定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实践证明,只要坚持教育为先、防范在前,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就能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有效防范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四、必须坚持改革创新,不断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

  创新是社会进步的强大动力,也是与时俱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根本途径。这些年来,我们对中央和省委部署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高标准严要求地完成,同时坚持从实际出发,以科学的态度大胆进行探索,不断推动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我们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不断总结实践经验,进行新的概括提高,提出了规范事权、财权、人事权,建设行政服务中心、会计核算中心、招投标中心、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等一系列举措,产生了积极的综合效应,初步探索出了一条具有浙江特色,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新路子。实践证明,只要善于把中央的部署与本地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就能不断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提高反腐倡廉工作水平。

  五、必须把自身建设摆到重要位置,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纪检机关是协助党委抓党风、维护和执行党纪的职能机关,肩负重大的政治责任。随着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纪检干部面临的腐蚀与反腐蚀的考验更为直接、更加严峻;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科技进步,对纪检干部的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性更加突出。这些年来,各级纪检机关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深入开展“三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集中进行纪律专题教育,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干部的业务水平;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极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加强和改进内部监督管理,不断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认真对照检查,努力解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加强自身建设,干部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精神面貌和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涌现出许多坚持原则、秉公执纪、刚正不阿、敢于碰硬的先进典型,逐步形成了奋发进取、团结实干、敬业奉献的良好氛围。实践证明,建设一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是做好纪律检查工作的坚强组织保证。 以上这些,是我们几年来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反腐倡廉工作的基本认识和体会,对于做好今后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要十分珍惜,并在新的实践中不断加以丰富和发展,努力把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今后五年工作的建议

  当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综合国力竞争激烈,各种矛盾错综复杂。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给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带来深刻影响,党的队伍状况、党所处的环境、党所肩负的任务发生了重大变化。我省市场取向改革较早,经济比较活跃,“四个多样化”更为突出。这些已经和正在发生的深刻变化,使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 面对风云变幻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工作任务,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以与时俱进的思想观念、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深入扎实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今后五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党工作大局,坚持从严治党方针,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标本兼治、注重治本,着力构筑防范体系,坚持不懈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使消极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预防和治理,为全面推进我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一、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强大理论武器。因此,也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行动指南。全省各级党组织必须把“三个代表”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目标,以“三个代表”为标准来衡量、检验工作的是非得失。始终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推动和促进先进生产力的发展,坚决查处干扰和破坏经济建设的行为,努力营造有利于经济发展的良好社会政治环境,使反腐败与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的发展相互协调、相互促进,使党更好地成为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的代表;始终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坚决反对和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巩固和深化党的思想政治教育的成果,营造先进的思想文化氛围,以良好的党风、政风推进全社会精神文明建设,更好地体现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始终体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要求,以反腐倡廉新的实际成果取信于人民,使党与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更好地代表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各级纪检机关要按照“三个代表”要求,坚持党中央确定的反腐败斗争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格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深化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为中央、省委各项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提供政治保证。协助党委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加大对“八个坚持、八个反对”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力度,保证十五届六中全会《决定》和省委工作部署的落实。要把严肃党的政治纪律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坚决维护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对党员干部中阳奉阴违,搞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两面派行为的,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言论的,公开发表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言论的,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的,都必须按照党的纪律严肃查处。

  二、坚持制度创新,构筑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防范体系

  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构筑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防范体系,是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战略选择和必然要求。遵循“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通过深化改革,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的工作思路,努力构筑党委统一领导,各方面协调行动,多种手段综合运用,全方位、多层次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防范体系。着重建设以下机制: 思想教育机制。各级党委、纪委必须把党风廉政教育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落实,建立健全经常化、规范化的思想教育机制。根据党的宣传思想工作总体要求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需要,科学规划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做到既有长远的计划,又有阶段性的安排。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从政道德为主要内容,加强示范和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教育方式和方法,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的重要作用,努力增强思想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党校及各类干部培训计划,每年对新任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培训。积极利用学校、社区、家庭等开展教育活动,扩大教育覆盖面,增强教育渗透力和影响力。坚持和完善党风廉政大宣教格局,建立健全各部门职责明确、配合协调的工作制度,充分发挥纪检、组织、宣传、党校以及新闻出版、文化艺术等单位的作用,进一步形成整体合力。 权力制约机制。深化行政审批、财政管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范“三权”,建设“四中心”,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推动权力沿着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运行。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事权。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的原则,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项目;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完善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凡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建设工程项目、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必须实行公开招标投标拍卖;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步伐,推行网上审批,改革审批管理方式,严格规范审批行为,形成严密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行政审批制度。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财权。全面推行“收费统一管理、财务统一核算、会计统一派遣、分配统一标准”的管理办法;实行部门预算,强化预算管理和审计监督;改革财政资金缴拨方式,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推进税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收费行为;加快公共财政建设,建立规范的公共财政运行体系;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人事权。以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和群众参与程度为着力点,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创新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机制,从制度上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结合行政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深化和完善行政服务中心、会计核算中心、招投标中心、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建设,明确职能定位,规范运作程序,加强自我约束,充分发挥各类中心在规范权力运行中的重要作用。 监督管理机制。创新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相适应的党内外监督机制,改进监督手段,形成监督合力,确保监督到位。推进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加强以民主集中制为主要内容的制度建设,坚持和完善巡视、定期报告工作和廉政情况、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突出监督重点,强化对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的监督,充分发挥民主生活会的防范和监督功能;强化党的纪律检查职能,切实发挥党内专门监督机关的作用。拓宽监督渠道,改进监督方式,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党组织的监督就实行到哪里。加强民主监督,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监督权利;深化和完善政务、村务、厂务公开和民主评议、民主恳谈、质询听证等形式,充分发挥以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基层民主的作用。把党内监督同人大监督、政协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提高监督效能,逐步形成覆盖面广、渠道畅通、反应灵敏的监督网络。 法纪约束机制。建立健全党风廉政法制约束机制,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法制化的轨道上健康有序地进行。出台实施重大改革措施和政策,制定有关法规、规章和制度,都要科学论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预防腐败寓于决策之中。及时把一些成功的经验和做法上升为法规规章,使之法制化、规范化。对过去制定的党政干部行为准则和从政规范进行清理,必须坚持的坚决执行,不完全适应的作出调整,已经过时的及时废止,需要做出新规定的及时制定,不断完善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加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立法,制定和完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等法规规章。推进依法行政,使行政审批、收费、处罚等程序法定化。严格执纪执法,进一步形成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环境。加强执法监察,强化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有令不行、有法不依、顶风违纪的行为。 测评预警机制。逐步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测评预警系统,及时分析和利用预警信息。设计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成效评价体系,定期开展民意调查,进行测评分析。实行定期走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行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制度。结合部门和行业特点,制订科学的测评办法,加强对部门和行业风气进行调查和测评。深入开展个案分析,从中发现体制机制制度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密切关注经济转轨、体制变革等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调查研究,获取预警信息,提出对策和建议。整合信息资源,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信息网络,及时分析和解决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廉政激励机制。将以德倡廉、以法保廉和以薪养廉统一起来,建立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则,体现时代要求,又坚持社会主义价值观的廉政激励机制。大力宣传和表彰清正廉洁、克己奉公、敢于同腐败现象作斗争的党员干部的模范事迹,弘扬正气。把廉洁勤政情况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评定、奖励处罚、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健全完善考察评价、党风廉政“一票否决”等有关制度,努力营造干净干事的良好环境和氛围。建立健全促进廉政勤政、符合党政机关特点的收入分配方法,逐步解决不合理的收入差距。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探索职务消费货币化的有效途径和办法。

  三、坚持从严治党,努力纠正“两不”现象,严肃惩治腐败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反腐败斗争,必须坚持一手抓防范,一手抓惩治。要按照从严治党的方针,认真纠正领导干部不廉洁行为和行业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进一步加大惩治力度,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

  依靠群众,拓宽渠道,及时发现不廉洁行为、不正之风和严重腐败问题。整合投诉渠道,把廉政投诉与市、县长公开电话、政府电子信箱、专项投诉活动等紧密结合起来,构建方便快捷、统一有序的廉政投诉网络。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工作,探索方便群众检举、控告、申诉和反映意见的有效途径和相关制度;鼓励署名举报,加大举报奖励力度;积极开展网上举报、下访、约访等活动;严肃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案件,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注意从容易发生以权谋私行为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入手主动发现案件线索;注重通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廉政考核、执法监察、打击黑恶势力、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以及从重大责任事故中多渠道拓宽案源;重视从新闻舆论监督中发现消极腐败问题。 着力纠正领导干部不廉洁行为和行业不正之风,建立健全治理“两不”现象的有效机制。加强教育、严格管理、强化监督,切实纠正领导干部不廉洁行为。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不断充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内容,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加强监督检查,督促领导干部自查自纠;紧紧抓住突出问题集中进行治理,切实纠正不廉洁行为;及时总结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完善有关制度,巩固工作成果。在抓好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同时,加大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和乡镇、社区以及基层站所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力度。坚持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深入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对影响改革发展稳定、侵害群众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的不正之风,集中力量进行专项治理。继续抓好减轻农民负担、减轻企业负担、纠正医药购销和报刊出版发行中的不正之风、治理中小学校乱收费等工作,巩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成果。着眼于改革机制制度,注意用市场机制的办法,解决产生不正之风的深层次问题。 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使腐败分子在党内无藏身之地。坚持以查办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和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继续加大工作力度,集中力量查处大案要案。坚决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和贪污贿赂、徇私枉法、买官卖官、贿赂选举、严重失职渎职、领导干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以及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案件。注意查办基层干部中的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坚持依纪依法办案,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认真处理党员申诉,维护党员民主权利。加大经济处罚力度,不让腐败分子在经济上得到好处。认真研究新形势下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积极探索查办案件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不断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重视发挥现代科技手段的作用,提高办案工作的科技含量。坚持立足全局,讲究策略,综合考虑办案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 按照中央要求,党委要进一步加强对办案工作的领导,纪委要加强组织协调,进一步形成执纪执法机关办案的整体合力。健全完善各级反腐败斗争联席会议和查办大案要案协调小组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其在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探索与法院、检察、公安、审计等执纪执法机关协同办案的具体形式,建立和完善协同办案的各项制度。纪委要查办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按照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力查办自己管辖范围内的案件。实行垂直领导的部门在办案工作中要主动接受当地党委的领导,加强与当地纪检机关的协作配合。上级纪检机关要加强对下级机关查办案件工作的统一协调。

  四、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形成全党动手抓党风的良好局面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自觉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总揽反腐倡廉工作全局,不断提高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各级政府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寓于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之中,认真抓好落实。各级纪检机关要切实担负起组织协调的责任,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部门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任务与履行本部门的职能密切结合,与开展业务工作融为一体,纳入队伍建设和行业管理之中,同步推进。紧紧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把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的积极性引导好、组织好、保护好,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反腐败斗争中的主体作用。 要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逐级抓落实。按照职责分工,明确班子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任务,做到任务落实、责任到人。建立科学的责任考核标准,强化考核。紧紧抓住责任追究这个关键,突出追究重点,加大追究力度,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五、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为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从总体看,全省纪检干部队伍是好的,是一支有战斗力的、党和人民信赖的队伍,为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也要清醒地看到,纪检干部队伍的人员素质特别是思想观念、工作方法、业务能力等方面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在工作作风、内部管理监督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甚至有极个别干部经不起考验违纪违法。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克服不足,改进工作。把加强自身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下大决心,花大力气,切实抓紧抓好。要按照江泽民同志提出的“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和业务建设,在思想方法、思想观念,工作方式、工作方法,人员素质、工作作风等方面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塑造“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纪检干部队伍。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纪检干部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特别是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努力把各级纪检机关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较强指导和组织协调能力、团结坚强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把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与改革创新有机地统一起来,加强理论学习和研究,提高理论思维能力,使思想方法和思想观念更加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加强组织建设,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加强对纪检干部的管理监督,明确监督职能,建立健全内部管理监督机制。巩固纪律教育的成果,进一步严格工作纪律尤其是办案纪律、保密纪律,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和领导作风。加强业务建设,抓好业务学习和培训,改善知识结构,增强干部的市场经济意识、法制意识和科技素养,提高反腐倡廉的工作水平。 各级党委要继续加强对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机关全面履行职能。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逐步实行纪检机关对派出机构的统一管理;继续落实“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的规定;加强干部培养和交流,优化队伍结构,进一步从政治、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关心爱护纪检干部,为纪检机关开展工作创造必要条件。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既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又是一项现实而紧迫的工作。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领导下,紧紧依靠全省人民和广大党员干部,恪尽职守、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奋发有为,不断开创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实现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和目标而努力奋斗!(据《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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