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温州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温州市实施“环大罗山科创走廊环境整治提升考核办法”,聚焦环大罗山区域镇(街)内的15个重点区块、70个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和100条道路,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强化考核工作导向,确保环境整治提升实效,拉升科创走廊“最美颜值”,优化创新环境。
根据该办法,考核内容为环大罗山科创走廊重点道路周边和重点区块全域可视范围的洁化、绿化、序化、亮化、美化、文化和彩化的工作成效。采取现场考核和资料核查相结合方式对科创走廊所在地政府(管委会)进行考核赋分,根据考核得分确定评价档次。
据介绍,考核赋分包括环境整治分和环境提升分。其中环境整治分每月开展现场考核并通报,环境提升分按完成情况适时组织验收,年终统一纳入各地年度总分。环境整治分为所辖重点道路和重点区块洁化、绿化、序化、亮化、美化、文化和彩化等方面的日常管理成效。考核人员每月对71条重点道路和15个重点区块开展实地检查,其中重点区块采取内部道路随机抽查方式进行,每次抽查2条。每条道路检查长度范围为500米,不足500米的全段检查。各重点区块每月的得分为抽取道路考核得分,各地每月的环境整治分为所属重点区块得分和重点道路得分的平均分。各地环境提升分为在所辖重点道路和重点区块范围内实施的景观绿化、沿街立面、设立标识、综合整治等提升项目建设成效。环境提升分根据各地申报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赋分,每个项目4分,总分不超过40分。
根据该办法,各区(市、功能区)要在所辖重点道路或重点区块范围内打造一批市容环境高质量的特色区域,年底组织开展环大罗山科创走廊三大“最美景观”评选,获选“最美景观”的所在地在年度考绩时给予加分。
考核工作在温州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环大罗山科创走廊)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组织实施,实行一月一考核、一月一通报,考核结果每月报送市自创办。考核结果将作为环大罗山科创走廊创建工作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统一纳入市对区(市、功能区)的考绩。(记者 周大正)
责任编辑:韩冰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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