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12 / 30 14:26:40
来源:清廉浙江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公布第一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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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紧扣中央、省委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落实情况,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会同相关省直部门精选10个项目,持续在全省组织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

  专项治理以来,各地各单位及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深化“群众点题、部门答题、纪委监督、社会评价”工作机制,为群众解决了一批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进一步擦亮民生幸福底色。截至11月30日,共查处腐败和作风问题1653个,处理党员干部759人,开发完善数字监管平台108个,建立健全制度2280项,公开通报曝光案件368个。

  为落实“开门治理”要求,省纪委省监委将分两批公布专项治理成果,接受群众监督评判。第一批成果由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负责牵头,具体是:

  一、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充电难问题专项治理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治理成果:

  1.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成效显著。全省新建公共领域充换电站1565座,充电桩19896根,分别完成年度目标521.7%、199%。140个老旧小区完成充电桩站建设,451个既有小区充电设施改造提升。实现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100%全覆盖。

  2.数字化便民服务温暖民心。开发建设省级充电基础设施监管平台和浙里办“一键找桩”数字化应用,方便群众实时查找附近所有空闲充电桩,自动比选费用并导航到充电桩所在地点,实现与上海充电基础设施信息互联互通。省级监管平台已接入充电站3715座,充电桩28997个。

  3.光储充一体化项目试点进展顺利。将“新能源+新基建”纳入新型电力系统试点建设方案,2022年规划建设光储充一体化项目18个,已建成投产5个。

  4.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制定印发《关于小区电动汽车集中充电设施电价政策的复函》,明确居民区内公用充电桩站收费标准;联合省交通运输厅、省电力公司联合印发《浙江省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指导推动有条件的市县开展市县级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编制,因地制宜制定地方相关行业标准。

  5.专项治理取得良好反响。各项整治举措落地见效,受到浙江省直机关工委、浙江电台民生资讯广播共同推出的特别节目《唯实惟先在行动》专题宣传报道,取得良好社会反响。

  二、项目名称: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保障专项治理

  牵头单位:省民政厅

  治理成果:

  1.紧盯跟踪问效,抓好督导整改。通过省级督导抽查、市级推磨互查、县级自查自纠、部门联动检查等,强化问题查改。省民政厅赴各地累计督查指导共50余次,覆盖11个地市80多个县(市、区);市县民政部门组织自查、实地检查与联合督导共计1780多次;各级检查居家养老服务场所2.3万多个,发出整改通知189份,处置问题540个,场所整改829家。

  2.突出目标治理,全面提质增效。以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保障需求为导向,创新工作机制,抓好专项治理。全省新增助餐服务覆盖村(社)3169个,新增服务对象1582.3万人次;新增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面积6.2万多平方米、老年人活动场地面积7.4万多平方米;上门为老年人服务608万余次,政府投入资金2.5亿元,年新增享受政府购买服务245114人次;开展诈骗防范宣讲5952场次,排查风险场所2万余个,发现风险隐患62个,挽回经济损失686.765万元。

  3.坚持开门治理,加强舆论引导。多渠道公开专项治理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加强与公众、媒体的对话交流和良性互动。开通专项治理举报专线119条,收集群众反映问题223个,回访满意率98.05%;受到各类媒体宣传1060次,刊发报道472篇,其中省级及以上刊载127篇,为专项治理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不断浓厚尊老、敬老、孝老新风尚。

  三、项目名称:农村回迁安置问题专项治理

  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治理成果:

  1.统筹部署强推进。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回迁安置工作销号的通知》,推动各地对5年以上安置户实行清单销号管理。

  2.主动当担再排查。为确保回迁安置问题治理全覆盖,全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主动担当,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等诸多困难,对征收集体土地涉及的农村回迁安置问题进行再排查、再统计,制定切实可行安置计划,稳步推进治理工作。

  3.数字赋能强监管。为确保安置回迁底数和数据全归集,确保整改过程全监管,加快推进“阳光征迁”应用场景建设,于9月1日上线运行,实现征、迁、安置全流程、数字化监管,同时,加快征收集体土地涉及农村回迁安置问题治理模块应用,全程跟踪农村回迁安置问题解决,“重征迁、轻安置”问题得到逐步改善,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截至11月底,排摸出未安置5年以上24218户,整改完成11870户,完成率49.01%。

  四、项目名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问题专项治理

  牵头单位:省建设厅

  治理成果:

  1.全面部署安排。印发《省建设厅关于深化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专项治理工作目标、整改标准和相关工作要求。

  2.强化督导推进。与驻厅纪检监察组组成联合督导组,对杭州、宁波、舟山、丽水4个地市开展实地督导。印发《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问题专项治理进展情况的通报》,对全省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对杭州市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约谈。

  3.完善政策制度。印发实施《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内容,细化征收准备、评估、补偿、安置等各阶段工作要求,为全省国有土地征收补偿提供工作标准模板。

  4.推进数字化改革。深化“浙里房屋征迁监管在线”应用,建设完善专项治理工作模块,实现对征收未安置家庭、安置房建设项目的动态跟踪、监测分析,并规范回迁安置管理。截至11月底,排摸出未安置5年以上7662户,整改完成5128户,完成率66.93%;其中省委巡视“回头看”涉及的1257户,整改完成1236户,完成率98%。

  五、项目名称: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同质同标问题专项治理

  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治理成果:

  1.优化体检制度。针对参保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健康体检标准、内容、频次不统一,补助标准偏低等问题,制定下发《浙江省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检管理办法》《关于做好浙江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优化健康体检制度,统一体检项目、体检频次和补助经费标准,并将农村老年人50元、一般人群30元的体检标准提高到与城镇居民一样的90元标准,适当增加和优化体检项目内容。同时下发相关制度规范,明确体检任务数、细化指标说明、完善信息表单改造,指导体检工作有效落实。各地配套制定106个文件制度,精细化确定任务分工、明确流程,促使同质同标体检工作有效落地。

  2.强化督促指导。通过视频会、现场会等形式,有力推动体检工作提质保量。赴台州、温州等地召开座谈会就做好新体检政策的解读和相关工作进行研讨和指导。组织专家组赴各市督导基本公卫和健康体检工作,现场了解有关市、县工作进展情况,督促落实体检进度和质量。

  3.有序推进体检工作。所有市、县(市、区)均按要求制定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工作方案并按计划推进现场体检。全省共完成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检1279.24万人,完成年度目标的127.92%。

  4.完善评价和监督体系。将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工作纳入“健康浙江”考核,设立体检任务完成率、人均补助标准、中小学生补助标准等3个指标。构建体检数据通过省卫生健康信息网络直报系统年报、半年报以及月报表的监督体系,全面掌握工作具体进度,了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落实整改。

【责任编辑:韩冰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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