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以及邵水荣本人的辞职请求,湖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接受邵水荣因工作岗位变动辞去湖州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湖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任命:
邵水荣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丁会强为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张振光的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邵水荣的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
张振光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
田立新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责任编辑:刘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