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上牌新政实施 未赋“浙品码”不得上牌
2021-11-05 10:42:02 来源: 宁波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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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电动自行车上牌新政实施 本月起,未赋“浙品码”不得上牌

车辆、蓄电池都赋上“浙品码”。(王岚 摄)

  “我这里的电动自行车都是赋过码的,从11月1日起只有赋过码的车才能上牌,骑行安全有保障。”昨天上午,面对前来购买电动自行车的顾客,海曙区石碶洪昌电动自行车经营部负责人许卫坚赶忙迎上前,解说起了电动自行车上牌新政。

  记者从宁波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革工作部署,本月起,全省所有电动自行车上牌需扫码核验车辆、蓄电池“浙品码”,未赋码车辆一律不得上牌。

  “今年7月18日,一辆行驶中的电动自行车在杭州西湖景区玉皇山庄附近突然起火,车上一对父女被严重烧伤。事发后,浙江省高度重视,随即成立工作专班,构建以车架号、蓄电池序列号为唯一标识的‘浙品码’数字化追溯链。”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说。

  据介绍,“浙品码”一车一码,并且通过与“浙江e行在线”关联,汇集生产、准入、监管、执法、消费、服务、评价等数据,实现电动自行车从生产、销售、登记、骑行、充停、维修到回收的全生命周期“一码统管”。

  在洪昌电动自行车经营部,在售电动自行车和蓄电池上都已赋上了“浙品码”,扫描车架二维码,即可获取车辆图片、产品合格证等基本信息及对应的蓄电池类型、品牌、型号等信息,扫描蓄电池上二维码,则可获取对应生产企业、品牌、型号等,确保车辆、蓄电池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一致性要求,杜绝销售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道具电池”、非法改装等现象。

  上牌登记环节,公安交警上牌系统将自动对车辆、蓄电池进行核验匹配,并与所有人三方信息集成并关联绑定,发放“码牌合一”的数字化车牌。值得一提的是,网购电动自行车及其标配电池也需完成赋码,才可按程序进行上牌登记。

  据统计,截至11月3日,我市已完成电动自行车赋码63525辆,蓄电池赋码65307个,车架、蓄电池合体登记上牌242个,实现“两个一律,五个百分百”,即一律要有码销售、一律要有码登记;存量车和蓄电池百分百核验、百分百赋码,省内生产企业百分百赋码生产,省外生产企业百分百赋码入浙销售,百分百上数字化车牌。

  前期排查数据显示,全市共有电动自行车和蓄电池生产、销售、维修企业和回收点3099家。“‘一车一池一码’管理,可最大限度确保电动自行车和蓄电池的质量安全,遏制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事故。下一步,我们将联合公安交警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宁波市市场监管局产品监管处相关负责人说。(记者王岚 通讯员 童晓瑾 夏静)

责任编辑:张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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