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促进和保障龙港市新型城镇化综合改革工作的决定》,为龙港改革提供了基本法治框架。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乡镇有35项独立行使的行政职责。而龙港实行“扁平化”治理模式,即不设乡镇。此次立法最大的亮点,是解决了在市直管社区体制下,乡镇的职责和工作由谁来承接的问题。
立法中明确,乡镇的职责“上提”,由龙港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直接履行;其中部分服务性、事务性的工作事项“下放”,通过委托、购买服务等方式交由社区自治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具体承担。
龙港撤镇设市至今两年有余,改革已逐渐进入深水区。一些由于法律缺位待解的难题,现在有了破题的可能。从龙港此前的实践来看,至少有三大难题待解。
若活没干好谁挨板子?
一个和尚挑水喝,因为喝水的权利和挑水的责任“一肩挑”。三个和尚没水喝,因为权利和责任没有平衡。
在“扁平化”治理模式下,市级政府部门、社区自治组织、社会组织三者之间的权利和责任如何平衡,至关重要。
之前在龙港偶有听到互相抱怨。一个声音来自市级政府部门:“活是交给社区和社会组织了,但如果没干好,‘锅’还是我们背。”权利转移出去了,但责任还在,市级政府部门变成了背锅侠。这里能不能权利和责任主体都转移出去,实现权责统一?社区如果没干好,自己当被告,自己挨板子。最起码,要形成一个有效的考核、监督机制。
另一个声音来自社区:“什么活都给我干,社区自治的本职工作都弱化了。”龙港市级部门人少事多,有了职能转移的口子,自然想能转尽转。但这里有个度的问题,不能形成甩锅的导向。
此次通过的《决定》属纲领性的,后续将出台具体的实施条例,明确各项职能归属。条例如何完善,需要不断尝试,不断论证。
新型“社区”该怎么建?
自古以来,乡镇作为基层治理的机构存在,一直是县级政府的左膀右臂。没有了乡镇,社区的担子一下子重了。因此,龙港的社区必须是史无前例的新型社区,拥有强大的承接能力。
目前,38万人口的龙港一共有102个社区,能力参差不齐。为了破解这一问题,龙港已经在尝试组建26个社区联合党委充实社区。
简单来说,社区联合党委就是三两个社区组团,一起办公,以强带弱。此外,机关干部下沉社区,专业社工充实社区,多种力量组团服务。社区联合党委、社区联勤工作站、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三位一体”,承接党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矛盾调解、项目政策处理等职能。
社区联合党委确实极大地补充了社区力量。但实践过程中,机关下沉干部普遍反映,“下放”的职能,结果由下沉干部干了,对社区干部来说能力提高不明显。“授之以鱼”反而养成了依赖心理。
龙港要建设的新型社区,应该壮大社区自身力量,拥有一支由社区干部、社工组成的职业化、专业化队伍,具备政府职能承接和社区自治的双重能力。你能开多少工资?项目有多少经费?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财力保障是首先要考虑的。
新型社区的建设,不会一蹴而就。针对新型社区专门立法,也在龙港人大的探索范围之内。
“下放”职能如何承接?
去年,龙港推出一张清单转职能改革,转移目录共154项。但迄今为止,仅85项相对简单的政府职能顺利转移。一些诸如“文物统计、保护、挖掘、修缮”“省市重点项目前期服务、平台建设”等专业性强的职能难有承接主体。
由镇到市,龙港还是那个龙港。没有高铁站,医疗、教育等相对薄弱,基础配套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来完善、提高。这些现实因素制约了龙港当前的人才质量。因此,龙港虽然有400多家社会组织,但能承接政府职能的并不多。
借鉴外地城市的经验,可以打造一批支持型社会组织,具有智库联合体的平台功能,从外地导入先进的专业机构;对内建设社会组织人才孵化中心,导入高校资源,提升现有社会资源运营能力。
政府职能转移不能简单一转了之,承接主体建设是龙港改革能否成果的关键。有了立法当靠山,龙港没有了后顾之忧,可以大胆往前闯,但最终打铁还需自身硬。
责任编辑: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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