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6月7日浙江省绍兴市在全省率先发放电子《浙江省居住证》以来,绍兴市上虞区乘势而为,拓展电子居住证改革红利,8月1日成功试行居住证互认转换制度。改变了以往省内流动人口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需在新居住城市登记满6个月后才能申请居住证的状况。现在,只要持有有效《浙江省居住证》或省内有连续居住登记记录的新市民,在上虞区申报居住登记后,即可互认转换成上虞区颁发的居住证,大大降低了流动成本。
“多亏上虞公安推出的新政策,我家孩子可以顺利就读上虞的公办学校了。”江西籍新市民孙先生由衷说道。
孙先生一家刚来上虞不久,小孩想在上虞上学,但其在上虞的居住登记时间不满6个月,无法申请居住证,小孩上学成了他们家最大的困扰。居住证互认转换政策实施后,孙先生凭先前在温州瓯海取得的《浙江省居住证》,仅动动手指,就在“浙里办”App上成功将瓯海居住证互认转换成上虞电子居住证,顺利解决了孩子就学问题。
今年以来,在浙江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直接指导下,绍兴市公安局以电子《浙江省居住证》试点工作为契机,运用云证照、电子签章等信息化手段,积极推动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由上虞区分局承担居住证互认转换制度试点,探索居住证跨区域互认转换工作。通过系统重构、制度重塑、流程再造,实现居住证互认转换在线申请、转换办理、查看展示、多跨应用,有效简化省域内城市间居住证转换手续,进一步推动省域内人口流动便利化。
据介绍,居住证互认转换制度包含现有居住证互认和居住登记时间累积互认两种类型,凡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或在浙江省范围内连续居住登记且累计满6个月的新市民,符合条件的,即可在上虞区进行居住证互认转换,享受本区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
来自江苏的马小姐刚从宁波来到上虞开宠物工作室,计划在今年10月份参加成人考试。但在报名时发现居住证还未办理,于是急匆匆找到崧厦街道便民中心居住证受理窗口。据工作人员了解,马小姐虽在宁波未办理居住证,但在宁波和上虞两地连续居住登记时间累计已超过6个月,符合居住时间互认条件,工作人员当即指导马小姐在“浙里办”App成功申请电子《浙江省居住证》,使其顺利参加了成人考试。这是全省首本居住登记时间累积互认产生的电子居住证。
上虞区分局将居住证互认转换后的电子居住证打造成流动人口融入当地的“身份证”、服务城市的“贡献证”、共享发展的“权利证”,应用到新市民子女申请入学、住建、医保、文旅、法律服务、社会救助、出入境办理护照、报考教师资格证等多个场景,极大方便了办事群众。同时,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办理渠道,更是为申请居住证互认转换提供了便利。线上,流动人口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流动人口专区”申请互认居住证,在线填表,上传材料,一键提交。线下,申请人可到便民服务中心新居民办证窗口,由工作人员完成审核审批、互认签发。互认后,申请人便可在手机端同步查看展示证件,十分方便快捷。
“我们通过系统分析比对,精准梳理出符合居住证互认转换的新市民群体,通过短信、电话、上门等形式,主动精准服务新市民办理居住证互认转换。”上虞新居民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介绍。互认转换制度实施以来,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一是手续简化。居住证互认转换实现了全流程手机端办理,手续简单方便快捷,真正达到“线上数据多跑路、线下群众少跑腿”目标;二是流动便利。互认转换制度释放了居住证6个月的居住时间要求,可以提前1天至6个月申领办证,有效解决了新市民随迁子女教育等“急难愁盼”问题,为城市间流动提供极大便利;三是成本清零。通过全程线上指尖办理,政府、群众不花钱,真正实现零费用、零跑腿;四是群众满意。新市民互认申请审核通过后,只需在“浙里办”App出示电子居住证,就能在子女入学等12个场景得到应用,极大提升了新市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居住证互认转换制度打破了城市间壁垒,推动了省域内人口流动便利化,促进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了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市化。”绍兴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潘益民说道。(记者王春 通讯员陈斯琦)
责任编辑:马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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