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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1月21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梁黎明副主任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十四届九次、十次全会的部署要求,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中心工作、聚情民生关切、聚力依法履职、聚合代表力量,更好发挥数字化改革引领、撬动、重塑作用,加强“四个机关”建设,放大制度优势,发挥职能作用,发展和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责任编辑:张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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