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杭州11月19日电(记者吴帅帅)记者19日从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获悉,杭州“金钱豹外逃事件”相关责任人已于当日被一审宣判。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判处杭州野生动物世界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德全等6名被告,二年至一年二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21年4月18日下午至19日上午,杭州野生动物世界有限公司动物管理部饲养员被告人丁增泉、韩祥、王国泉先后违反操作规定,导致三只在猛兽区繁育场内的亚成体金钱豹经过未锁门的通道并翻越繁育场围墙出逃。
事件发生后,被告人张德全、马敬华、张彦峰等公司管理层商议,为避免公司遭受经济及声誉损失,决定向政府主管部门及社会公众隐瞒该事件,并自行组织力量搜捕,于2021年4月21日晚捕获一只出逃金钱豹。被告人张德全在明知出逃金钱豹已进入群众生产、生活区域,存在危及周边居民人身安全风险的情况下,仍多次召集被告人马敬华、张彦峰等人商议,决定继续隐瞒事件。2021年5月7日晚,公安、林业等相关部门接群众报警后,进行调查处置,杭州野生动物世界有限公司才承认金钱豹出逃情况,引发社会公众广泛关注,周边地区居民产生恐慌情绪,生产、生活秩序受到严重影响。5月8日下午,第二只出逃金钱豹被捕获。目前仍有一只未捕获。
该责任事故中,被告人张德全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未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及时检查并消除园内安全隐患、存在事故隐瞒行为,负有领导责任;被告人马敬华、张彦峰未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及时发现并消除繁育场安全隐患、存在事故隐瞒行为,负有管理责任;被告人韩祥、丁增泉、王国泉未履行岗位安全职责,违反操作规定导致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案发后,各被告人均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该案已于11月5日召开庭前会议。在今天的庭审中,法庭充分保障了六名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辩护人依法进行了辩护。各被告人对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并表示自愿认罪认罚。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德全、马敬华、张彦峰、韩祥、丁增泉、王国泉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均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各被告人均具有自首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公诉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适当,予以采纳,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刘志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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