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浙江省温州市公安局召开打防侵财犯罪工作新闻发布会,并通报洞头“3.23”特大黄金盗窃案侦破情况。

温州市公安局打防侵财犯罪工作暨洞头“3.23”特大黄金盗窃案侦破情况新闻发布会。温州市公安局供图
据发布会通报,日前,倍受群众关注的洞头“3.23”特大黄金盗窃案成功告破,陈某某、翁某某、吴某某三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捕归案,历时2年零8个月。
2020年3月23日上午,洞头区公安分局接群众报警,该区大门镇富民街某金店展柜内2800余克各类黄金首饰被盗,价值共约100万元,是洞头有史以来最大的黄金盗窃案。案件发生后,温州市、洞头区两级公安机关刑侦部门第一时间成立联合专案组,开展追踪和侦查。
通过持续排查,曾因盗窃黄金被判刑、有多次盗窃前科的洞头区大门镇人陈某某被纳入侦查视线,公安机关在调查时发现陈某某正在从事走私犯罪,立即组织警力将其抓获归案。经侦查,专案组发现陈某某昔日的狱友翁某某,在“3.23”特大黄金盗窃案发生时,正在瓯海区经营着一家典当行,且与瑞安市某金店老板吴某某存在不明缘由的资金往来,累计金额达60余万元,该二人有重大销赃嫌疑。经对该二人的审讯,翁某某、吴某某向专案组供述曾多次从陈某某处收购盗窃黄金的事实。
随后,专案组以翁某某、吴某某的供述为突破口,对陈某某开展针对性审讯,全面突破其心理防线。2022年11月,陈某某向公安机关彻底交代了其实施“3.23”特大黄金案盗窃和销赃的全部犯罪。目前,该案部分赃款已经追回,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3.23”特大黄金盗窃案的成功告破彰显了温州始终将打防侵财犯罪摆在护发展、保民生的突出位置。
今年以来,温州公安在打击治理侵财类犯罪上取得明显工作成效。据了解,今年1至11月,温州市传统“盗抢骗”和电信网络诈骗发案数同比分别下降14.12%和29%,发生的22起“两抢”案件全部侦破;抓获传统侵财类和电信网络诈骗类违法犯罪嫌疑人同比分别上升2.31%和32.67%。
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方面,温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以打“回流”为重点,打掉回流犯罪团伙4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800余人,破获案件600余起。此外,温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迭代建设“温州反诈大脑”平台,今年以来累计电话预警回访劝阻易受骗群众282.75万人次,成功劝阻电诈案件12143起,为群众直接避免损失3.2亿余元。
在打击传统“盗抢骗”犯罪方面,温州市公安机关刑侦部门将打击传统“盗抢骗”犯罪作为民生工程来抓,以打击“养老诈骗”“医保诈骗”“民族资产解冻诈骗”等系列专项行动为载体,适时开展主题式打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居浙江省同类地区第一。(陈晓光)
责任编辑:张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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