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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杭州4月30日电(记者岳德亮)为帮助个体工商户应对疫情影响、恢复生产经营、提振发展信心,浙江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扶持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补贴防疫消杀支出、推行歇业制度等25条举措。
个体工商户在浙江省经济发展、就业保障中发挥重要作用。目前,浙江共有个体工商户554.7万户,占全省市场主体的63.2%,整体带动近1250万人就业。
针对浙江省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面临的市场预期不稳、发展信心不足、成本压力增加、金融支持不够等困难,浙江省政府办公厅指出,延续相关税费政策降低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补贴其防疫、消杀支出。2022年将餐饮业、零售业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纳入免费核酸检测人群。围绕受疫情影响严重、就业容量大的文旅、餐饮、住宿、零售等行业,定向发放消费券、服务券等惠民补贴,提升个体工商户经营性收入。
同时,强化个体工商户金融帮扶,丰富个体工商户信贷产品,推广无还本续贷、随借随还类信贷产品,满足个体工商户“短频急快”的融资需求。对初次创业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符合法定劳动年龄且个人信用记录良好的,最高可申请不超过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另外,浙江将推行歇业制度,对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暂时无法开展经营活动,但仍有较强经营意愿和能力的个体工商户,在与雇工依法协商劳动关系处理等有关事项后,允许个体工商户按规定程序进行歇业,为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在“存续”状态和“注销”状态之间提供“歇业”缓冲。
责任编辑:张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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